黎政復〔2025〕3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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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對賓陽縣十七屆人大七次會議
代表第118號建議的答復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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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志山等4名代表:
您們好!
您們提出的《關于解決黎塘鎮三產安置用地問題的建議》收悉,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黎塘鎮近年來高質量發展過程中,百姓是有目共睹,成效來之不易,企業(項目)作為經濟發展的主體和高質量發展的基石。代表提到鎮人民政府先后征收黎塘鎮青山村委、司馬村委、三李村委、吳江村委等土地約15600畝,涉及20宗企業(項目)征地三產安置用地1560畝,已獲得批文567畝,占比36.35%,無批文993畝,占比63.65%。其中有批文地塊已交付群眾開發利用207.81畝,占比36.65%。具體情況如下:
一是黎西新區一期三產安置用地涉及龍勝村委朱山村和三李村委雷響村、農業村委,約76.47畝已交付,其中獲得用地指標75.01畝,未獲得用地指標約4.14畝且已使用;二是三李村委上李村三產安置用地3.1357畝已交付,已獲用地指標且已使用;三是黎西新區二期1號、2號三產安置用地涉及獨寨村及朱山村第四、五、六、七村民小組51.2228畝已分配且已填土,已獲得用地指標15.33畝,未獲得用地指標35.8928畝;黎西新區二期5號三產安置用地涉及朱山村第一、二、三村民小組49.11畝已完成填土,其中朱山村第一村民小組16.2318畝已分配,35.92畝已獲得用地指標;黎西新區二期6號三產安置用地涉及大龍村和朱山圩村29.0974畝,已交付且已使用,其中24.5774畝已獲得用地指標,4.52畝未獲得用地指標;四是老橋美村三產安置用地31.5161畝已分配,已獲得用地批文。
關于提到我鎮三產安置用地規劃方案雖獲縣政府批復,但由于部分用地存在無用地指標且不在城鎮開發邊界范圍內、申報用地審批難度大的問題;有用地指標,但不能按協議約定辦理土地使用證而無法削減土地存量指標;同時,因財政困難,有用地指標的不能按協議約定完成 “三通一平”的問題。主要原因有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縣招商引資項目及儲備的工業、商業、城鎮開發等項目落地均需建設用地指標,但自治區每年批復指標有限,在此情形下,三產安置用地指標常服從經濟發展需要,優先滿足發展項目用地需求,不少原先已承諾給村民的安置地因項目建設需要被先調撥出去,需另行征地或調整其他地塊安排給村民;同時,我縣余下未獲批文的 2989.4 畝安置地,申請批文需財政支出約 3.29 億元(11萬/畝),因開支較大,只能按輕重緩急逐步逐塊解決;二是2010 年以前,征用土地直接補償安置地給農戶個人,2010 年后改為補償三產安置用地給生產隊集體開發,群眾最初普遍不認可,這一過程導致安置用地補償問題長期擱置;三是因城鎮規劃變化,之前承諾補償的安置地,因需擴路或增建基礎設施調整,群眾普遍要求仍在原地段給足面積,我縣城鎮規劃一直在調整調規。同時因三產安置用地確定方位后,需生產隊群眾統一合作開發方案才能交付,不少生產隊因群眾獲補償地面積不等、對安置用地分配使用內部意見不同,難以統一,錯失時間與政策最佳時期,導致安置地無法交付使用。
以上問題,導致造成了村集體沒有得到真正的開發利用三產安置用地,沒有收益,農民的土地又已被征收,造成農民經濟收入減少,農民意見很大。一直以來,黎塘鎮黨委、政府一直關心支持推動三產安置地開發利用,實現集體農民雙增收。今后的工作中,我鎮將結合實際情況并充分考慮代表的建議,積極向上級爭取,優先保障三產安置用地指標與規劃調整匹配,努力推動解決黎塘鎮三產安置用地有關問題。
感謝您們對我鎮工作的支持,歡迎您對我們的工作再提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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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陽縣黎塘鎮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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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及聯系電話:廖偉平,8210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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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縣人大辦、縣督考辦???????????????????????????????
賓陽縣黎塘鎮黨政辦公室 ?????????????????2025年6月1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