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字號: 賓政辦發〔2024〕6號 | 發文機關: 賓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標 題: 賓政辦發〔2024〕6號 賓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賓陽縣城鎮燃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 | |
效力狀態: 有效 | 發文日期: 2024-07-28 10:21:23 |
賓政辦發〔2024〕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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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賓陽縣城鎮燃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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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縣直及縣級雙管各有關單位:
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將《賓陽縣城鎮燃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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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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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陽縣城鎮燃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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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湖北十堰市“6.13”燃氣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時有效處置我縣燃氣突發事件,防范燃氣突發事件的發生和升級,最大限度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我縣生產生活安全有序,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燃氣管理條例》《南寧市燃氣管理條例》《南寧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南寧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1.3工作原則
1.3.1統一領導。在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明確各鎮政府、各部門、燃氣企業及燃氣自供單位、咨詢機構等職責,依法確定應急工作程序,有效處置突發事件。
1.3.2協調配合。各單位、各部門在明確職責的基礎上,加強協調、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同時,根據突發事件的地點、影響范圍、危害程度,按照專業管理和響應程序分級進行處置。
1.3.3屬地管理。各鎮人民政府負責轄區內職責工作。
1.3.4以人為本。堅持以“人的生命高于一切”為前提,盡量減少人員傷亡;以盡可能控制突發事件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最短時間有效處置突發事件為目標。
1.3.5專業處置。燃氣企業和專業隊伍做到先期處置和突發事件中的專業救援;做到及時發現、準確判斷、迅速報告,避免事態進一步擴大。
1.3.6限時出動。接到發生突發事件報告后,賓陽縣城鎮燃氣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領導成員必須在10分鐘內動身趕往現場指揮搶險;接到命令,各成員單位組織的救援人員和搶險車輛必須在5分鐘內啟動趕往現場。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燃氣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發生三級以上燃氣突發事件,自治區人民政府或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派出救援指揮指導組到達我縣時,由應急指揮部與其對接有關事宜,可按要求實施上位預案。
1.5風險評估
全縣轄區內現有燃氣供應企業6家,單個場站最大LPG儲氣設施總水容積900m3,全縣LPG儲氣設施總水容積1805m3,單個場站最大LNG儲氣設施總水容積500m3,全縣LNG儲氣設施總水容積700m3。天然氣高壓管道4.746㎞,最高運行壓力4Mpa,市政中壓管道118.694km,庭院燃氣管道39.19km,立管110.986km。保有使用的液化石油氣各型鋼瓶約35萬只。當發生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暴風雨等,均可能對燃氣設施造成破壞,引發次生災害;另外,設施的運行疲勞、質量隱患、內外部腐蝕、外部人為侵害等,也可能導致設施破壞,引發燃氣泄漏,進而發生火災、爆炸等突發事件。
此外,燃氣質量發生變化,聚集性、密閉性使用燃氣,也可能發生集體性中毒突發事件。
大面積和長時間的燃氣中斷供應,可能由于燃氣設施的受損或自然災害和燃氣上游狀況影響而發生。
1.6燃氣突發事件分級
根據嚴重程度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燃氣突發事件(一級)、重大燃氣突發事件(二級)、較大燃氣突發事件(三級)、一般燃氣突發事件(四級)四個級別。
1.6.1特別重大燃氣突發事件(一級):一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億元以上;一次造成重傷或急性中毒100人以上;高壓燃氣管道或站場燃氣泄漏并導致高壓系統或儲罐爆炸;需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因燃氣供應中斷,造成5萬戶以上居民停氣48小時以上。
1.6.2重大燃氣突發事件(二級):一次造成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一次造成重傷或急性中毒50人以上100人以下;因燃氣供應中斷,造成3萬戶以上、5萬戶以下居民停氣24小時以上;需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或造成重要交通樞紐如鐵路等停止運行;燃氣儲罐液相泄漏,導致劇烈燃燒。
1.6.3較大燃氣突發事件(三級):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一次造成重傷或急性中毒10人以上50人以下;發生燃氣泄漏,引發周圍建、構筑物火災;需緊急轉移安置3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或造成自治區、市、縣重要單位、重要公共建筑物、客運站、廣場、商業集中地周邊道路交通中斷;因燃氣供應中斷,造成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停氣24小時以上。
1.6.4一般燃氣突發事件(四級):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以上1000萬元以下;一次造成重傷10人以下或者急性中毒5人以上;儲罐或中壓管網發生泄漏,并導致燃燒;因燃氣供應中斷,造成5000戶以上、1萬戶以下居民停氣24小時以上;因燃氣泄漏,發生1戶以上居民用戶同時爆炸。
(上述內容中涉及數字或等級的,以上為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2.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任務
2.1領導機構與職責
2.1.1設立賓陽縣城鎮燃氣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
指?揮?長: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
副指揮長: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縣住建局局長
縣應急局局長
成 ???員:縣委宣傳部、縣發展改革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縣民政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衛健局、縣應急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城管綜合執法局、縣總工會、賓陽生態環境局、賓陽縣供電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各鎮人民政府等相關單位的分管負責人,縣燃氣企業主要負責人。
當發生城鎮燃氣突發事件時,應急指揮部成員必須按照應急指揮部指令迅速到達指定崗位,應急指揮部成員未在本縣或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由所在部門按職務排序遞補。
2.1.2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按照縣委、縣人民政府的要求,貫徹落實燃氣突發事件應對法律法規,分析、研究燃氣突發事件防范與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及重要決策事項;組織指揮一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負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置,必要時請求南寧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給予支持;對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發事件或預警信息,加強監測預警,組織專家會商研判,按有關規定做好信息報告、發布和應急響應,必要時提升相應級別;根據燃氣突發事件實際情況和發展趨勢,決定啟動、終止應急響應,負責組建現場指揮部;指導各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單位)做好應急管理工作及一般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負責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的建設管理及調配;負責應急管理和宣傳培訓。
2.2日常工作機構與職責
2.2.1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承擔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縣住建局局長兼任,副主任由縣住建局分管負責人兼任,成員由指揮部成員單位的聯絡人組成。
2.2.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負責與縣應急機構及有關城鎮燃氣突發事件應急機構的聯系,及時了解最新信息;負責與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上級部門聯絡;負責安排應急指揮部辦公地點并通知指揮部成員參加指揮部行動;根據指揮部的指示,及時傳達和執行縣委、縣人民政府等上級有關部門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應急工作,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組織協調各工作組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負責救援車輛的調配和通訊聯絡工作,組織對突發事件發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負責收集情況,了解突發事件現場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和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態的發展情況,提出報告和建議;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的新聞發布工作,審查城鎮燃氣一般突發事件的新聞發布稿件,編發應急情況簡報;負責應急響應期間專家工作小組的聯絡,指導各部門利用城建檔案,為突發事件發生地的搶險和恢復重建工作提供基礎性資料;負責組織全縣范圍燃氣突發事件應急知識宣傳;按照應急指揮部的指示,負責燃氣突發事件的匯總上報工作;配合各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做好一般燃氣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
2.2.3現場應急指揮部職責:負責一般燃氣突發事件的全面應急指揮,行使指揮部的全部職權。必要時,將涉事燃氣企業應急指揮部第一負責人列為現場指揮部副指揮長協助和配合應急指揮工作。當應急指揮部指揮長不在現場時,可以指定現場指揮部第一負責人,行使指揮長授權職責。
2.3成員單位與職責
2.3.1縣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燃氣突發事件有關新聞報道、信息發布和輿情引導工作,協調縣內外各新聞單位、網絡媒體等做好宣傳報道工作。
2.3.2縣住建局:負責城鎮燃氣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在城鎮燃氣突發事件發生時,判定事件等級,建議啟動本預案,報指揮長批準后執行;根據應急指揮部的指示,負責牽頭組織、協調事件發生后開展疏散、應急檢修、搶險、排險、快速修復和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建立燃氣突發事故應急搶險專家庫;配合市住建局對較大燃氣突發事件進行調查,牽頭負責燃氣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2.3.3縣應急局:負責組織協調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2.3.4縣發展改革局:負責組織協調上游氣源供應保障工作。
2.3.5縣公安局:負責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根據燃氣突發事件情況實施現場管制,協助險情控制、救助被困人員,依法查處各類違法犯罪活動。
2.3.6縣城管綜合執法局:負責事件處置所涉及的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包括組織搶修、清理、疏通市政道路;協同相關部門搶修所轄市政基礎設施,排查和防范安全隱患等工作。
2.3.7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壓力容器及壓力管道搶險方案制定,負責應急救援期間市場秩序的維護和監管,參與燃氣突發事件調查處理和技術、質量分析。
2.3.8賓陽生態環境局:負責做好事件影響區域環境污染的應急監測工作,提出環境污染消除和治理的建議并監督實施,防止環境污染進一步擴大或轉移,向應急指揮部報告造成環境污染的有關信息。
2.3.9縣自然資源局:負責配合應急管理部門做好突發事件涉及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相關工作。
2.3.10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搶險救援應急所需物資的儲備和調運。
2.3.11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車輛運送城市燃氣搶險應急物資,組織提供轉移災民所需的交通工具,組織對管轄內的被損毀公路及其有關設施進行搶險搶修。
2.3.12縣衛健局:負責組織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隊伍,搶救傷員,實施必要的衛生防疫。
2.3.13縣民政局:負責牽頭和指導、協調慈善組織做好突發事件期間的社會捐贈資金、物品的接收、管理及發放工作;對事件中符合條件的傷亡人員家庭,給予相應的社會救助。
2.3.14縣財政局:負責應急資金籌措、安排和撥付。
2.3.15縣總工會:配合縣應急局并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協助做好善后工作。
2.3.16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組織開展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2.3.17賓陽供電局:負責事件區域切斷電源,以及后續事件區域供電設施的搶修,保證應急、搶險供電。
2.3.18賓陽縣各燃氣企業:負責協助應急指揮部做好縣級城鎮燃氣專業應急救援搶險隊伍建設管理,提供應急救援搶險保障;應急響應期間接受應急指揮部的調遣。
2.3.19各鎮人民政府:負責在指揮部指導下處置本鎮內一般燃氣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會同燃氣企業做好較大及以上燃氣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置;負責受影響區域人員通知、疏散轉移、安撫勸導、救助安置等工作;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后勤保障工作;協助燃氣企業恢復供氣工作。
2.3.20各鎮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本預案要求,制訂和完善本鎮、本單位的燃氣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并與本預案銜接。
2.4專家組與職責
指揮部根據燃氣突發事故應急救援需要召集有關專家組建應急專家組。
專家組的主要職責:
(一)參加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
(二)應急響應時,按照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或建議;
(三)參與事件調查,對事件處理提出咨詢意見;
(四)受應急指揮部的指派,對各鎮、燃氣企業發生的一般燃氣突發事件處置提供技術支持。
2.5城鎮燃氣企業和自供單位的應急職責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制定本企業(單位)應急預案,并與上位預案進行銜接。對燃氣用戶開展應急知識宣傳,及時向有關部門預警和報告突發事件情況。事件發生后開展燃氣突發事件先期應急處置,聽從指揮,協助有關部門實施搶險救援。
3.預防與預警機制
3.1日常預防和預警機構
縣住建局負責城鎮燃氣系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確定信息監測方法與程序,建立信息來源與分析、常規數據監測、風險分析與分級等制度。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明確影響的范圍、信息渠道、時限要求、審批程序、監督管理、責任制等。
3.2預防預警行動
3.2.1應急指揮部應定期研究城鎮燃氣安全搶險應急工作,指導全縣搶險應急組織及搶險應急隊伍的建立和完善,加強城鎮燃氣安全的宣傳教育、監督檢查工作,及時消除隱患,防患于未然。
3.2.2城鎮燃氣企業和自供單位,定期檢查本企業(單位)搶險預案、交通、通訊、儀器、搶險工具及專業人員的落實情況;定期組織搶險應急演練,并設專人對搶險器材、設備等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能隨時處于工作狀態;落實巡查、巡線、入戶檢查制度,切實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3.3預警級別
按照燃氣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我縣燃氣突發事件預警級別分為四級:四級(一般)、三級(較大)、二級(重大)和一級(特別重大),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3.3.1藍色預警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視情況發布藍色預警:相關自然災害管理部門發布預警信號,經研判,可能對全縣燃氣設施安全造成一定影響的;由于突發事件等原因,可能造成1萬戶以上居民用戶燃氣中斷供應的;有關燃氣監測系統發現,燃氣設施內部壓力異常并達到設計壓力,安全裝置失效的。
3.3.2黃色預警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視情況發布黃色預警:相關自然災害管理部門發布預警信號,經研判,可能對全縣燃氣設施安全造成較大影響的;由于突發事件等原因,可能造成3萬戶以上居民用戶燃氣中斷供應的;有關燃氣監測系統發現,燃氣設施內部壓力已達設計壓力1.5倍,安全裝置失效的。
3.3.3橙色預警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視情況發布橙色預警:相關自然災害管理部門發布預警信號,經研判,可能對全縣燃氣設施安全造成重大影響的;由于突發事件等原因,可能造成5萬戶以上居民用戶燃氣中斷供應的;有關燃氣監測系統發現,燃氣設施內部壓力已超過設計壓力1.5倍,安全裝置失效的。
3.3.4紅色預警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視情況發布紅色預警:相關自然災害管理部門發布預警信號,經研判,可能對全縣燃氣設施安全造成特別重大影響的;由于突發事件等原因,可能造成10萬戶以上居民用戶燃氣供應中斷的。
3.4預警信息發布
縣住建局負責預警信息發布工作,依托現有預警信息發布平臺,通過廣播、電視、互聯網、政務微博、微信、手機短信、智能終端、電子顯示屏等,在一定范圍內及時發布。預警級別可根據危情趨勢作出調整。重要的預警信息發布后,及時報縣人民政府備案。紅色預警報指揮部核準發布。
3.5預警響應
進入預警期后,縣住建局牽頭,有關鎮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單位可視情況采取以下預防性措施:
3.5.1有燃氣泄漏或者爆炸等險兆的,采取臨時停氣措施。
3.5.2組織有關應急處置隊伍和專業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并視情況動員后備人員。
3.5.3處置報危燃氣設施,必要時,做好相關區域內人員疏散準備。
3.5.4調集、籌措應急處置和救援所需物資及設備。
3.5.5加強燃氣調度和供氣壓力調節,保障供氣安全。
3.5.6上述預警措施可分別或同時采用。
3.6預警結束
各級預警在危情下降或結束后,均由縣住建局及時在原信息發布渠道發布預警級別下降或解除預警。一、二級預警的降級預警解除,須征得已介入事件處置的上一級政府應急指揮部的同意。解除三級以上的預警,應分別向縣人民政府、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南寧市人民政府報告。解除四級預警,應向縣人民政府報告。
4.信息報告
4.1信息報告要求
4.1.1迅速:最先接到燃氣突發事件信息的單位應立即報告。
4.1.2準確:報告內容要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想。
4.1.3直報:發生一般四級以上突發事件,由縣住建局直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同時報縣人民政府值班室。
4.2信息報告程序
4.2.1首報
任何獲得信息的單位和個人,確定燃氣突發事件為四級以上時,立即向縣應急聯動中心報警,同時報縣住建局。發生突發事件的燃氣企業負責核實情況并根據事態進行分析判斷,詳細信息報告最遲不得超過1小時。
縣住建局直接向縣政府值班室匯報,并由縣政府值班室向縣委、縣人民政府領導報告以及向南寧市人民政府總值班室報告。縣住建局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每個節點向上電話報告時間均不得超過10分鐘。
燃氣突發事件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發生事件單位及事件發生時間、地點;事件單位行業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件搶救處理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件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件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首報應采用電話報告和書面報告。書面報告可在電話報告后1小時內發出。相關機構通訊聯絡方式詳見附件1。
4.2.2續報
燃氣企業根據事件過程,將事件發生、發展、處置結果等相關情況分階段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分階段事件報告后核實并視情況上報縣人民政府總值班室。
4.2.3總報
燃氣企業在事件處置完畢后24小時內,將事件處置結果及事件情況分析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審核后12小時內報縣人民政府。
5.應急響應
5.1先期處置
5.1.1堅持屬地處置為主的原則,城鎮燃氣系統發生突發事件后,涉事單位和歸口管理部門立即按本單位應急預案進行先期處置,除應立即撥打縣應急聯動中心報警電話(119、120)求助外,還應立即向縣人民政府和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5.1.2接報的縣人民政府領導、相關鎮、各有關部門負責人按照預案和有關規定,迅速趕赴現場,視情況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負責人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指定人員擔任,組織、協調、動員有關專業應急力量進行先期處置,及時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防護措施、發展趨勢等進行評估上報,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災害。
5.1.3燃氣突發事件發生后,在積極搶險救災的同時,有關單位必須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件擴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志、詳細記錄和繪制事件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除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外,需拍照、攝影記錄的必須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批準。
5.2分級響應
對應于既遂事件級別分別進行響應。可根據預警級別及事態發展趨勢,進行升級響應。
5.2.1一級、二級響應
一級、二級響應由市指揮部報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啟動,市指揮部同時啟動市級預案,我縣配合自治區開展應急救援行動。
5.2.2三級響應
三級響應由南寧市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決定啟動,由指揮長或授權人組織指導協調,我縣配合南寧市指揮部開展應急救援行動。
5.2.3四級響應
四級響應由縣人民政府啟動本級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并由縣住建局請求市住建局予以支持指導。
5.3響應行動
事件發生后,應急指揮部應根據事件具體情況,立即組織相關成員單位趕赴現場,了解核實事件所造成的災害程度,開展先期處置、救援,并報告縣人民政府,由縣人民政府上報南寧市人民政府。同時縣公安部門對肇事者或事故直接責任人等有關人員應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5.4資源調動
應急指揮部有權向成員單位和社會單位及個人發出指令,調用各類救援隊伍、車輛、裝備、場地和其他物資。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具體辦理相關事宜(包括調用、歸還、補償等)。
5.5事件處置原則
5.5.1救出或移出傷亡人員;
5.5.2阻止燃氣泄漏(關閉相關閥門、封堵漏洞);
5.5.3撲滅火災;
5.5.4因自然災害、市場調節、供氣企業不能履職等非生產安全事故所致燃氣中斷供氣的一般以上斷氣事件,由縣人民政府協調處置。
5.5.5安全防范
劃出警戒范圍(邊線附近空氣中天然氣含量不超過0.5%,液化石油氣含量不超過0.15%)。
防范火源(禁帶火種、禁止汽車駛入警戒區、警戒區內使用非防爆電器和電子設備)。
5.5.6對于事件原因未查清、隱患未消除的現場,應采取現場管制安全措施,并繼續派專人監護。
5.5.7搶修工作完成以后,必須對搶修的管網進行復查檢驗,經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說明:在搶修、應急和建設中壓管網不超過100米的可不用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現場監檢。)
5.6指揮協調
5.6.1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獲悉發生城鎮燃氣突發事件后,根據事故性質和嚴重程度提出啟動預案建議,經指揮長批準后啟動。
5.6.2先期進行事件處置的燃氣企業救援隊伍有能力處置的,由其現場指揮處置。超出其能力或其求助或應急指揮部認為有必要時,由應急指揮部接掌現場指揮。
5.6.3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和涉及的方面,通知有關成員參加應急處置的指揮,并將情況逐級上報縣人民政府以及南寧市人民政府。
5.6.4各成員單位應將派出負責人姓名、電話在接到通知時立即報出。不能立即報出的,將單位正職負責人列入,接受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動。
5.6.5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調集救援力量,快速向應急指揮部命令地點集結。
5.7信息發布
5.7.1燃氣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工作,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有序的原則。
在事件發生后,應急指揮部要及時通過媒體盡快發出清晰準確的公告,對媒體的詢問盡快做出適合響應,并發布準確消息,向公眾傳達準確的應急防范措施,避免由于信息不準確而造成公眾不必要的恐慌。
5.7.2燃氣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工作由應急指揮部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做好網絡和媒體的輿情引導,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問題。
5.8響應結束
應急處置結束,應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由應急指揮部組織專家會商,確認危害因素消除,宣布應急結束,并通知相關單位和公眾。
6.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置
事件處置結束,事發鎮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按規定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組織開展損害調查核定工作,對應急處置中的傷亡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物資,依法依規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事件情況開展社會救助及保險理賠。
6.2總結評價
6.2.1燃氣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各有關單位應在應急結束后不超過30天向應急指揮部作出書面報告。
6.2.2應急指揮部負責整理和審查所有書面報告、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分析和評價事故原因和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
6.3調查報告
6.3.1由縣住建局、縣應急局牽頭組織開展調查,并將調查及處理意見及時向指揮部領導以及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匯報。
6.3.2事故調查依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進行。
7.應急保障
7.1隊伍及搶險裝備物資保障
各燃氣企業應建立滿足處置一般突發事件需要的兼職搶險救援隊伍,保有其預案中配置的搶險車輛、設備、機具等裝備,缺損要及時補充。當發生燃氣突發事件時,根據應急指揮部調令赴現場參與處置。
有關部門(單位)必須按規定建立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儲備、備足搶險機械設備、機具、車輛等裝備物資。當發生燃氣突發事件時,應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及時調派所屬搶險救援力量赴現場參與處置。
應急指揮部依托燃氣企業建立縣級燃氣搶險救援隊伍,健全應急隊伍運行機制,完善物資儲備。當發生燃氣突發事件時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及時調遣趕赴現場處置。
凡搶險急需調用的裝備物資,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領導批準后,按“先處置后結算”的要求調用,所發生費用在搶險完畢后由各有關單位按相關規定處理。按照事件發生的原因,由事件責任單位、搶險受益單位和縣財政部門承擔相關費用。
7.2消防保障
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組織所需車輛、人員及設備,在搶險救災時出動或待命。除載水消防車外,應保證必要時可派出2輛以上泡沫消防車。
7.3醫療衛生保障
縣衛健局明確燃氣中毒和燒傷病人的定點救治醫院,組織醫療組前往搶險現場救治、轉運病人和開展必要的衛生防疫工作。
7.4交通秩序保障
縣公安交警部門備足用于臨時封鎖交通的指示路牌、道路清障車以及用于搶險交通引導的警車。
7.5經費保障
處置突發事件所需各項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由各級財政分級負擔。縣財政應在每年預算中安排縣級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經費和預案演練經費。
各燃氣企業按照有關規定提取專項應急經費,保障應急預案編制修訂、應急隊伍建設、應急搶險裝備物資購置更新、應急演練等,同時根據業務范圍,保證液化石油氣采購款100萬元,管輸天然氣2000萬元常備支付額度。
8.演練與宣教培訓
8.1預案演練
為確保預案完善,真正做到快速、及時、有效進行應急搶險救援工作,在本預案公布實施后,3個月內安排相關部門(單位)人員學習,6個月內由應急指揮部組織一次預案桌面推演,1年內進行一次現場演練,2年內組織一次實兵演練。此后,每2年進行不少于1次的實兵演練。
8.2宣傳教育
各鎮、各部門各單位應該經常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抓好各級負責人、應急管理人員和救援人員的上崗前培訓、常規培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9.附則
9.1獎勵與責任
縣人民政府對在城鎮燃氣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通報表揚;對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者臨陣逃脫、擅離職守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
9.2預案制定與解釋
按照《南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南寧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南府規〔2022〕27號)的要求,在縣人民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鎮人民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分別制定、實施相應的應急預案。企業事業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應急預案。
本預案由縣住建局負責解釋。
9.3預案管理與更新
9.3.1預案管理
縣住建局負責本預案的管理,包括編制、修訂、補充、評估、報審等工作,并按規定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和報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有關部門備案。
9.3.2預案更新和實施
縣住建局會同有關部門每3年對本預案進行一次修訂完善并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公布。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及時修訂或補充本預案:
(一)制定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發生重大變化;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
(三)安全生產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
(五)在預案演練或者應急救援中發現需要修訂預案的重大問題;
(六)其他應當修訂的情形。
9.4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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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相關機構、單位通訊聯絡方式
2.賓陽縣燃氣重大危險源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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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相關機構、單位通訊聯絡方式
序號 |
單位 |
聯系電話 |
1 |
縣應急聯動中心 |
119、120 |
2 |
縣委辦公室 |
8222349、8257126 |
3 |
縣政府辦公室 |
8222557、8229420 |
4 |
縣委宣傳部 |
8222370 |
5 |
縣住建局 |
8257070 |
6 |
縣應急局 |
8222166、8252536 |
7 |
縣發展改革局 |
8237995、8234336(傳真) |
8 |
縣公安局 |
8259611,8236095 |
9 |
縣城管綜合執法局 |
8253163 |
10 |
縣市場監管局 |
8254584、12315 |
11 |
賓陽生態環境局 |
8252624(傳真) |
12 |
縣自然資源局 |
8235970(傳真) |
13 |
縣交通運輸局 |
8235674、8239368(傳真) |
14 |
縣衛健局 |
8252315、8251569 |
15 |
縣民政局 |
8222322 |
16 |
縣總工會 |
8222162(傳真) |
17 |
縣消防救援大隊 |
8250119(傳真) |
18 |
賓陽供電局 |
8237662、8237086(傳真) |
19 |
賓陽縣佳順燃氣有限公司 |
8229966 |
20 |
賓陽縣海源燃氣有限公司 |
8281234 |
21 |
廣西賓陽縣北峰星燃氣有限公司 |
8214337 |
22 |
賓陽縣富利燃氣供應站 (普通合伙) |
8301717 |
23 |
賓陽縣藍天管道燃氣有限公司 |
8235367 |
24 |
賓陽縣潤桂燃氣有限責任公司 |
8351315 |
25 |
賓陽縣賓州鎮人民政府 |
8250769 |
26 |
賓陽縣黎塘鎮人民政府 |
8215681 |
27 |
賓陽縣甘棠鎮人民政府 |
8370180 |
28 |
賓陽縣思隴鎮人民政府 |
8450108 |
29 |
賓陽縣新橋鎮人民政府 |
8481003 |
30 |
賓陽縣新圩鎮人民政府 |
8120108 |
31 |
賓陽縣鄒圩鎮人民政府 |
8140126 |
32 |
賓陽縣大橋鎮人民政府 |
8111168 |
33 |
賓陽縣武陵鎮人民政府 |
8300126 |
34 |
賓陽縣中華鎮人民政府 |
8305147 |
35 |
賓陽縣古辣鎮人民政府 |
8330108 |
36 |
賓陽縣露圩鎮人民政府 |
8350108 |
37 |
賓陽縣王靈鎮人民政府 |
8159126 |
38 |
賓陽縣和吉鎮人民政府 |
8270107 |
39 |
賓陽縣洋橋鎮人民政府 |
8160108 |
40 |
賓陽縣陳平鎮人民政府 |
8413218 |
附件2
賓陽縣燃氣重大危險源列表
序號 |
企業名稱 |
地址 |
儲配規模單位 (立方米) |
備注 |
1 |
賓陽縣海源燃氣 有限公司 |
賓陽縣賓州鎮沖鋒嶺 |
液化氣200立方米 |
重大危險源 |
2 |
賓陽縣佳順燃氣 有限公司 |
賓陽縣賓州鎮七里路口 |
液化氣100立方米 |
重大危險源 |
3 |
賓陽縣富利燃氣供應站(普通合伙) |
賓陽縣古辣鎮水利村 |
液化氣200立方米 |
重大危險源 |
4 |
賓陽縣北峰星燃氣 有限公司 |
賓陽縣黎塘鎮永安西路 |
液化氣900立方米 |
重大危險源 |
5 |
賓陽潤桂燃氣發展 有限公司 |
賓陽縣黎塘鎮高鐵總部基地 |
天然氣500立方米 |
重大危險源 |
6 |
廣西賓陽縣藍天管道 燃氣有限公司 |
賓陽縣賓州鎮興園支一路5號 |
天然氣200立方米 |
重大危險源 |
?相關政策解讀:
相關政策文件下載:
賓政辦發〔2024〕6號賓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賓陽縣城鎮燃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修訂稿)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