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引導和規范我縣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經研究,決定開展全縣民辦學校2024年度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全縣民辦學校年度檢查(以下簡稱年檢)工作應堅持引導和規范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總體要求,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依法辦學、優化服務、依法監管、查漏補缺、實事求是、公平公正等基本原則,全面推進民辦教育高質量發展。
二、檢查對象
2024年1月1日前,經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并取得《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的在冊民辦普通高中、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幼兒園(含轉型園、政府購買服務園)。
三、年檢標準
(一)民辦普通中小學校年檢的標準、內容和方式,按照《南寧市民辦普通中小學校年度檢查指標》(附件1)執行。
(二)民辦幼兒園年檢的標準和內容,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民辦幼兒園年度檢查指標體系(試行)》(桂教民辦〔2021〕10號)的《民辦幼兒園年度檢查指標體系(試行)》執行。
四、年檢方式
(一)民辦學校年檢不收取任何費用,由教育主管部門依職權進行考評。年檢采取評分制,以書面審查、現場核驗為主,聽取匯報、家長訪談、師生訪談、調查問卷等方式為輔。
(二)2024年年檢的計算時間由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學校2024年春季學期發生的違法違規事實已列入上一年度年檢考核進行了處理的,原則上不重復列入考核范圍。
(三)各鎮所轄民辦學校年檢的具體辦法,由各鎮中心學校結合本轄區實際進行確定。
五、檢查應交材料
???(一)《民辦學校年度檢查報告書(2024年度)》(一式三份),各學校應嚴格按照檢查標準逐一進行自查,按格式撰寫年度工作完成情況,并附報告書內所需要的各類附件。(要點:?報告要以數據為主要撰寫點;?相關數據要與前面填報的相符;?財務管理應涉及本年度硬件投入、教學設備投入、玩具材料投入、人員支出等數額情況。)
(二)2024年度本單位財務審計報告原件 1 份,各校可自行委托會計師事務所等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審計并出具報告。(要點:?會計賬簿中2024年總收入=在校人數×收取標準;?查人數;?查收費標準。)
(三)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報告書》(由民政部門印發),所交份數按民政部門要求執行。
(四)合法有效的法人登記證書: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提交《民
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營利性民辦學校提交《營業執照》,正本、副本各一份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進行確認。非營利性民辦學校還需提交物價部門批復的收費標準文件的復印件(驗原件)。
(五)《學校章程登記備案登記表》復印件(驗原件)。
????(六)年檢加分類材料。請各民辦學校參照《2024年度檢查工作加分類型及條件》(附件 5)準備各項年檢加分材料。
注:以上六項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所提供的復印件材料須加蓋學校印章,對材料和數據的真實性負責。
六、檢查時間安排及檢查程序
(一)自查自檢:2025年4月18日前。
各民辦普通高中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根據《民辦中小學年度檢查指標體系(試行)》(附件3)、幼兒園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民辦幼兒園年度檢查指標體系(試行)》(附件4)分別做好自查自檢工作,并填好《民辦學校學年度檢查報告書(2024年度)》,收集應交的材料,按“檢查應交材料”材料序號要求編好序號,所交材料一律裝訂成冊,并在封面注明材料名稱、目錄及頁碼。
(二)鎮(校)級檢查:2025年4月21日-4月30日。
民辦普通高中、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將“檢查應交材料”、《賓陽縣2024年度民辦學校年檢情況表》(附件2)、《民辦中小學年度檢查指標體系(試行)》(附件3)自評賦分;各鎮中心學校組織檢查組根據“檢查應交材料”、《民辦幼兒園年度檢查指標體系(試行)》(附件4)負責對所轄民幼兒園(含轉型園)進行材料和實地審核。檢查組對存在問題給出整改意見,填寫《賓陽縣2024年度民辦學校年檢整改意見書》,并在《賓陽縣2024年度民辦學校年檢情況表》初步做出年度檢查結論:
1.評分總得分100分,得分≧90分為“優秀”等次,得分<90≧70分為“合格”等次,得分<70≧60分為“基本合格”等次,得分<60分為“不合格”等次;
2.全校教師無1人持有教師資格證的民辦學校不能評為“合格”等次(檢查時人證核驗);
3.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民辦學校被主要管理部門(教育、公安、交通、應急、消防、市場監督管理、衛健、財政、民政、審批等)以文件形式通報批評,縣級1次扣20分,市級1次扣30分,區級1次扣40分;
4.凡被查實有校車不按校車標牌線路行駛和未取得相關中心學校同意而使用校車跨鎮接送幼兒、有收取興趣班費、跨學期收費等行為,年檢不能評為“合格”等次;
5.幼兒園的公共區域、教室均沒有供幼兒游戲、操作、探索的玩具或材料的,年檢不能評為“合格”等次。
6.幼兒園存在嚴重“小學化”現象的,年檢不能評為“合格”等次;
7.不按規定執行中小學財務制度的,年檢不能評為“合格”等次;
8.至2025年4月20日前辦學許可證逾期超過60天未獲得有效期內辦學許可證的,年檢不能評為“合格”等次。
(三)整改補查:2025年5月6日-5月9日。
各鎮中心學校要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落實對民辦學校的管理和監督責任,規范民辦中小學辦學行為。在開展年度檢查工作要杜絕“走過場”“擺樣子”“交份材料就蓋章”等敷衍了事行為,切實提高年度檢查工作的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各鎮中心學校對檢查達不到“合格”等次的幼兒園、民辦小學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限期整改,被整改幼兒園、民辦學校要重新將材料送所轄鎮中心學校檢查組審核,審核達到“合格”等次的由鎮中心校將相關材料報縣教育局。
(四)報送備檢:2025年5月9日前。
各鎮中心學校、民辦普通高中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于2025年5月9日前將《賓陽縣2024年度民辦學校年檢情況表》及達到“合格”等次學校的相關材料送縣教育局基礎教育股備案備檢,電子版發送到jjg88@126.com。
(五)縣級檢查:2025年5月19日-5月23日。
縣教育局組織人員對各類民辦學校進行檢查,詳見《關于開展2024年度民辦學校年度檢查工作的方案》(附件6)。
(六)公布公示:2025年6月。
縣教育局公布學年度檢查合格民辦學校情況,并在縣教育局微信公眾號、賓陽縣政務網上公布學年度檢查合格學校名單。年檢合格的學校方可開展新學期招生工作。年檢評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學校且限期整改后仍然達不到要求的,特別是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拒不改正或逾期不改正的,可視情況采取不予安排下一年度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調減年度招生計劃等,甚至取消其辦學資格,收回辦園許可證等有關證件,并進行公告。拒絕年檢、不接受年檢處理決定的,依照相關規定取消辦學資格并向社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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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陽縣教育局
??????????2025年4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