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日11時許,位于賓陽縣露圩鎮上塘村委會下富村的一處鐵皮棚施工現場發生火災。賓陽大隊接警后,立即調派力量第一時間到場處置,迅速將火勢撲滅。事故發生后,賓陽縣消防救援大隊第一時間聯系公安部門開展協同辦案,封閉火災現場及控制涉案人員。經調查,該施工現場起火系施工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未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存在過失導致火災發生。調查過程中,相關事實有違法行為人的詢問筆錄、被害人的詢問筆錄、消防部門案卷材料等證據證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結合違法情節,判定施工人員的違規行為已達到行政拘留條件,已依法對兩人分別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執行期限為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22日,行政處罰決定書已于2025年12月12日向兩人宣告并送達。
賓陽縣消防救援大隊在此鄭重提醒: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施工單位必須嚴格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加強對施工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確保從業人員熟練掌握安全操作規程及隱患排查技能;對電焊、氣焊等高危作業環節,要嚴格執行審批制度,配備充足消防器材并安排專人現場監護,從源頭杜絕火災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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