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穩定就業人員包括:行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錄用的公務員和工作人員;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的投資、經商人員;受本地用人單位聘用,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招用)勞動合同的人員。報名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國家規定的勞動合同、納稅憑證、營業執照等3項材料中的任何一項。就業證明應在有效期內,如簽發(訂)時間滿1年及以上的,可作為優先排序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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