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強化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和社會監(jiān)督,鼓勵舉報煙花爆竹違法犯罪行為,及時發(fā)現并排除重大事故隱患,制止和懲處違法犯罪行為,確保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辦法的通知》(安監(jiān)總財〔2018〕19號)、《南寧市應急管理局關于印發(fā)南寧市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辦法的通知》(南應急規(guī)〔2022〕1號)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規(guī)范性文件,對賓陽縣行政區(qū)域范圍內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實行有獎舉報。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的舉報行為,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以下簡稱“舉報人”)向公安機關或應急管理部門提供關于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包括郵寄)、儲存煙花爆竹等違法線索的行為。
二、凡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郵寄)、儲存的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原料煙火藥進行舉報的,經公安機關、應急管理部門查證屬實,依據所查獲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原料煙火藥等涉案物品的市場售賣價值總額給予舉報人現金獎勵,獎勵標準如下:
對涉案案值金額5萬元以下的違法案件或無涉案貨值、但證實被舉報者存在違法事實的,可視情節(jié)獎勵100-500元;對案值金額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違法案件,可視情節(jié)獎勵500-1000元;對案值金額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違法案件,可視情節(jié)獎勵1000-3000元;對案值金額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違法案件,可視情節(jié)獎勵3000-5000元;對案值金額100萬元以上的違法案件,可視情節(jié)獎勵5000-10000元。
三、針對同一違法行為的舉報,僅對首位提供有效信息且核查屬實的舉報人給予一次性獎勵,舉報順序按照相關部門接收舉報的時間為準。
四、公安機關和應急管理部門應嚴格保護舉報人的隱私,泄露舉報人信息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任何打擊報復舉報人的單位或個人,將依法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舉報人對所舉報事項的真實性負責。對故意謊報警情、虛構事實或利用舉報之名誣告、陷害他人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案件查實并結案后,受理機關應及時通知舉報人領取獎勵。舉報人需在接到領獎通知后的30個工作日內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統(tǒng)一到縣應急管理局申請舉報獎勵,縣應急管理局依據本《通告》向縣財政局申請獎勵資金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發(fā)放。逾期未領者,將被視為自動放棄領獎權利。
七、舉報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獎勵:
(一)舉報線索已被執(zhí)法部門掌握或正在處理中;
(二)舉報線索由國家工作人員在職權范圍內發(fā)現,或是國家工作人員指示他人舉報的;
(三)舉報線索不詳,無法進行查證的;
(四)舉報人拒絕提供個人信息,導致無法確認獎勵對象的;
(五)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獎勵條件的情形。
八、舉報人電話和電子郵箱
舉報電話:縣公安局110、縣應急管理局0771-8252536、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0771-12315
電子郵箱:bywh8243202@163.com
九、本通告自2025年10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為2025年10月9日至2028年10月8日。
十、本通告具體應用問題由賓陽縣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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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陽縣應急管理局
??????????????????????????????2025年9月9日
相關政策解讀:《關于有獎舉報煙花爆竹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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